來源:齊魯網作者:我來說說複製鏈接2014-10-14 14:19:10 [提要]濟南的王大姐將自己的事故車停在了交警部門制定的停車場, 但是去取車時被告知需要交納近萬元的巨額停車費,但是王大姐表示,這停車費不應該由自己承擔

  王大姐的事故車停在了停車場275天,產生了近萬元的停車費(視頻截圖)
  齊魯網濟南10月14日訊 濟南的王大姐將自己的事故車停在了交警部門制定的停車場, 但是去取車時被告知需要交納近萬元的巨額停車費,但是王大姐表示,這停車費不應該由自己承擔,因為行政強製法規定扣押期間產生的停車費由行政機關來出。那麼這筆巨額停車費可以免單嗎?
  近萬元停車費無行政機關承擔
  據山東廣播電視臺齊魯頻道《小溪辦事》報道,濟陽縣交警大隊的劉隊長告訴記者:“這個車輛隨著卷宗也就屬於法院了,不適用於行政強製法。”
  劉隊長稱,根據2012年1月1日生效的行政強製法第二十六條規定:因查封、扣押發生的保管費用由行政機關承擔。而王大姐的車並不是這種情況。
  劉隊長表示:“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規定,這個車輛是作為證據隨案移交,現在案子已經進入司法程序。”
  對於劉隊長的說法,記者也找到了濟陽縣政府的司法辦,司法辦工作人員告訴記者:“扣押的時候肯定不是用刑事案件來處理的,因為定性不了,後來定性為刑事案件後,肯定是按照刑事程序走,然後變成刑事程序裡面的扣押程序了。”
  交警部門說這是刑事案件,行政強製法並不適用,所以不承擔停車費。而法院說一旦移交法院,走上司法程序,也不屬於行政扣押,所以也不能承擔停車費。
   停車場漫天要價 前後說法不一致
  看來這筆天價停車費還得王大姐自己買單,於是,記者帶著王大姐來到了停車場。“中型15,大型20,半掛車25。”停車場一位工作人員說。
  對於記者問到的“34元屬於哪一種”時,工作人員表示,並沒有這種收費。可是記者三天前來到停車場詢問價格時,當時的工作人員說“中型車34元每天”。按照每天34元的說法,275天共產生了9350元的停車費。而根據一天15元重新計算出的停車費有4000多元,停車場的工作人員只收王大姐4000元。對此,王大姐表示可以接受。(視頻來源:山東廣播電視臺齊魯頻道《小溪辦事》 原標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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